还
诗经·国风·齐风〔先秦〕
子之还兮,遭我乎峱之间兮。并驱从两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
子之茂兮,遭我乎峱之道兮。并驱从两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
子之昌兮,遭我乎峱之阳兮。并驱从两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对面这位大哥身手真敏捷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凹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小野兽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利落啊!
对面这位大哥身材长得好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道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公野兽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本领高!
对面这位大哥体魄好健壮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南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匹狡猾狼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心地善!
注释
还(xuán):通“旋”,轻便灵活。一说即“环”,亦即营邱之营,为地名。
峱(náo):齐国山名,在今山东淄博东。
从:逐。肩:借为“豜(jiān)”,大兽。《毛传》:“兽三岁为肩,四岁为
鉴赏
此诗不用比兴,三章诗全用“赋”,以猎人自叙的口吻,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。三章叠唱,意思并列,每章只换四个字,但却很重要,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:首章互相称誉敏捷,次章互相颂扬善猎,末章互相夸赞健壮。首句开口便赞誉,起得突兀,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。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,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、娴熟而有力,佩服之至,不禁脱口而出“子之还(茂、昌)兮”,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,“子”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。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。“遭”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,只是邂逅相遇罢了。正因为如此,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,十分激动。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,共同奋力追杀
创作背景
旧说中《毛诗序》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(周夷王时代人)迷恋打猎,致使齐国好猎成风,荒废政治,朱熹《诗集传》虽谓此诗“以便捷轻利相称誉”,但又有刺“其俗之不美”的看法。今人一般不取这些旧说,认为旧说系比附,从此诗中看不出有“刺”的意味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189-190
2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188-190
简析
《还》是一首杂言古诗,是一首猎人互相赞美对方的小诗。全诗三章,每章四句。首章互相称誉敏捷,次章互相颂扬善猎,末章互相夸赞健壮。每章开首一句,写赞誉对方;中间两句写并辔而驱,是棋逢对手;结束一句,写对方赞己。这首诗结构开合有致,富于变化,节奏轻快爽利,犹如猎人矫健的身手,对强化主题起到很好的作用。
燧人钻木取火
佚名〔先秦〕
太古之初,人吮露精,食草木实,山居则食鸟兽,衣其羽皮,近水则食鱼鳖蚌蛤,未有火化,腥臊多,害肠胃。于使(是) 有圣人出,以火德王,造作钻燧出火,教人熟食,铸金作刃,民人大悦,号曰燧人。《古史考》
民食果蓏蚌蛤,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,民多疾病。有圣人作,钻燧取火以化腥臊,而民说之,使王天下,号曰燧人氏。《韩非子》
遂明国不识四时昼夜,有火树名遂木,屈盘万顷。后世有圣人,游日月之外,至于其国,息此树下。有鸟若鸹,啄树则灿然火出。圣人感焉,因用小枝钻火,号燧人。《路史》
将仲子
诗经·国风·郑风〔先秦〕
将仲子兮,无逾我里,无折我树杞。岂敢爱之?畏我父母。仲可怀也,父母之言,亦可畏也。
将仲子兮,无逾我墙,无折我树桑。岂敢爱之?畏我诸兄。仲可怀也,诸兄之言,亦可畏也。
将仲子兮,无逾我园,无折我树檀。岂敢爱之?畏人之多言。仲可怀也,人之多言,亦可畏也。